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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甲流”疫情改为每周一报
发布单位:洛阳市卫生局    点击:0    发布时间:2009-11-20 10:39:21
本报讯  (记者杨杰松)据卫生部通报,上周(11月9日~15日),境内31个省、区、市报告甲型H1N1流感确诊病例10828例,住院治疗2684例,死亡28人。流感哨点监测结果显示,上周境内流感病例占流感样病例的比例为50.5%,与前一周(49.3%)相比略有上升;甲型H1N1流感病例占流感病例的比例为89.4%,与前一周(86.6%)相比有所上升。

  为更加准确、科学地反映我国内地甲型H1N1流感现状和趋势,指导公众科学、有效地预防和应对甲型H1N1流感,卫生部决定,自本周起每周发布一次甲型H1N1流感疫情信息通报(每周三发布上周的疫情信息),信息通报内容将包括甲型H1N1流感确诊病例数、确诊病例的住院人数、死亡病例数,以及流感哨点监测有关数据(流感病例占流感样病例的比例,甲型H1N1流感病例占流感病例的比例),并分析境内疫情趋势,提出相关建议。卫生部不再于每周一、三、五对外发布甲型H1N1流感累计病例数。

  卫生部要求各省、区、市卫生行政部门信息通报工作即日起做出相应调整。

  近期,我国部分地区出现降雪、降温天气,卫生部提醒社会公众要注意保暖,避免着凉,注意保持生产生活环境空气流通,勤洗手,减少在人群密集、通风不畅的场所逗留,避免与出现流感样症状的人员密切接触;咳嗽或打喷嚏时用纸巾、毛巾等遮住口鼻。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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